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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論壇投稿】PGY訓練過勞無益,宜回歸分科專業 (蘋果日報)

從網路臉書延燒,引起各界討論,台中榮總急診,PGY (post gradute year「畢業後一年」全科訓練) 住院醫師與護理師的衝突事件,與其說是兩人互不相讓,或是醫療護理互有心結,更該檢視的是:走馬看花的PGY制度,對新進醫師的全科訓練真否真有幫助? 術業有專攻。處理人體治療疾病,更是不容輕忽的專業。現代醫學分科細密,隔行如隔山。基礎醫學訓練雖是全科學習,臨床疾病診察治療又是深化且需要反覆熟習的。並不像電影或動漫,神醫雙手就管遍任何疑難雜症。 醫學系畢業生,人各有志,興趣不同,才能專擅也不同。有人見血就昏,有人拿刀就抖。有人可以看一整天醫學影像津津有味且快速識別,也有人整天坐不住只想看病作處置。 現代醫學分科,讓各類型醫學生都能選擇自己感興趣且擅長的科別去深造,將來都有機會獨當一面成為專家。PGY制度,卻要求不同類型醫學生,每個月到各種不同分科去輪值;才剛熟習事物,又要換科重新適應。 浮光掠影學來的各科知識,日後從醫生涯真能有所記憶?真敢拿來運用?民眾真有疾病,敢給非專業的醫師處置嗎?更別說現今醫病關係惡劣,資深專科醫師的處置仍隨時可能被告,有誰敢拿自己年輕時一個月學來的過時醫療知識,運用在非本科病患身上? PGY制度,造成訓練單位與年輕醫師,兩方同樣耗損。造成年輕醫師有志學習專科知識,卻只能當醫院低階白袍人力,從事實習醫師就能勝任的工作,度過空白的一到兩年。過勞且不被尊重,無心學習也只能虛耗。將來為你我救人救命的醫師,得不到該有的專業訓練,難道是對的? PGY制度,可以休矣。請讓醫學分科專業,各自回歸。別讓年輕的醫療新血,在過勞虛耗裡折損,失去熱情。 【相關聯結】 PTT貼文: [問題] 護理團體有集體罷淩他人的慣性嗎? PTT貼文: [爆卦] medstudent版戰文懶人包 Yi-chieh Cheng 臉書貼文(2018-04-08 01:27AM):「 醫學生版最近事情鬧得很大,一句話說完,不過就是急診NP跟PGY對嗆.…… 」 蘋果日報「即時論壇」: PGY訓練過勞無益,宜回歸分科專業 楊佳陵律師臉書貼文(2018-0408 00:54AM): PGY其實是因應醫療崩壞醫界人力(奴隸)不足的制度。

【論壇投稿】 亡診日期寫錯就要罰?華佗再世也步步驚魂(自由時報)

貴報刊載「死亡證明寫錯時地 醫師被罰10萬打官司敗訴」,讓我與諸多醫界同仁不解,臉書熱烈討論。 開立文書單據,筆誤或日期時間誤植,不算少見,疲累下更容易發生。我過去在加護病房輪值,開亡診也是常日期錯、住址錯的,印了許多次(還好電腦修改列印不麻煩),家屬看過無誤,才會簽收帶走。是以,我覺得這實是明顯行政作業必然且常見的誤植錯誤。家屬未確認就帶走,也有一部分責任,不能單方面怪罪無惡意且疲勞犯錯的醫師。甚至,根本無所謂「犯罪」,改正就好。 醫師法第廿八之四條,設定醫師當被處罰的五項行為。第五款為「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診斷書」。這裡的「事實」,被想當然認為是病名或病程等,防止醫師以職責之便假造。但法官擴大解釋成「文件所有內容」,包括日期、時間、地址不符,這是否太過度詮釋呢?且,條文也無「以故意、惡意曲解為限」的限制,應該是法條需要修改,否則所有非故意的過失,台灣醫師都會被處罰了。另,行政罰法第七條: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,不予處罰」。 若開立亡診為「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」,爭點在於:疲累失誤、文書失誤,甚至是家屬認知失誤,雖非「故意」,是否算是行政罰法裡的「過失」。如果將「過失」擴大解釋,那麼的確不管如何(就算機器印錯、民眾記錯、告知時間地點有錯…),錯了就是「過失」。開單醫師都是會被罰,「誰叫你要開」。 此後,能保護醫師自己的,只有務必請民眾確認並簽認「無誤」,將簽署無誤文書和病歷一起保存,日後被告才有證據。或,「不做不錯」,沒人要開亡診,一律行政相驗請法醫開。讓醫病兩造如此防衛,法律人士難道不是隱形推手麼? 本案仍可上訴。期待日後法庭,還以清白,別拿這種文書手誤來懲罰苦勞的台灣醫療人們。 (投稿自由時報言論廣場已刊出) 自由廣場: 華佗再世也步步驚魂 自由時報: 你累了嗎?死亡證明寫錯時地 醫師被罰10萬打官司敗訴

【論壇投稿】沒有「輕急診」,只有濫用人 (自由時報)

貴報報導「醫師推動『24小時診所』 傳獲衛福部支持」,有意仿效新加坡,提供全天候看診服務。除了國情不同,看診收費天差地別,只怕存在理想現實之差距;更該重視的是台灣健保制度造成的急診濫用問題。 台灣大型醫院,長久以來多已設立「急診室」,由各科醫師輪值,廿四小時處理急症。術業有專攻,除了明顯的感冒、腸胃炎能當下處理,多半要聯絡病房相關專科的值班醫師協助,甚至只能待床等待門診時間再回診。 更糟的是,許多重大急症往往只以發燒、疼痛、頭暈…等等輕症徵候來表現。沒有相關疾病臨床經驗,各分科醫師極易有所閃失,沒能預先提防處置,等到發覺才徒呼負負。 是以現代先進國家,普遍設立急診專科,全科訓練,整體觀照,務求急重症在最早期預先設想因應,及早阻斷惡化。 為快速區分,急診引用修改戰爭發展而來的檢傷分類,從生命徵象判斷病患的急迫程度。一級為最嚴重,五級為最輕微。通常四至五級病患,門診處理即可,三級需要臨床醫師判斷。最需要急診的,是一、二級病患。 然而台灣健保空有「分級轉診」設計,從來沒實行。急診更無設限,只要「我覺得很急」就能掛號就診。專業醫療人員,甚至無權拒絕輕症掛號。加上健保給付不公,利用「總額預算」、「黑箱核刪」長期剋扣醫療人員勞資。醫糾濫訴橫行,將醫療人員當成免費提款機。 台灣就醫方便,大部分診所都可快速處置輕症病患。輕症更不必半夜或假日就診,「輕急診」實在是假名詞。 解決急診濫用,只要落實「分級轉診」,取消荒謬的「醫療總額分配」,歸還醫療人員應得的勞資與自主診察權就能做到。政府再不重視且修正方向,台灣醫療的未來,我不忍想像。 ※     【相關聯結】   自由時報已刊登: 「輕急診」是個假名詞   聯合報: 急診常有「看似輕症 實則嚴重」患者…   關鍵評論: 解決塞車的方法,可以用來解決急診壅塞嗎? (徐英碩醫師)

【健保思辨】2018 年流感「假日開診」補助,只淪作秀一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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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保署元月31日發佈的公文(會不會太晚了?) :「一月、二月,診所假日看診的診察費多 20%」「限公費流感疫苖的合約診所」。 問題來了: 1) 為了「週六、週日看診的診察費多 20 %」,會讓原本假日不開診的診所,增加人力和加班費,特別開診嗎? 2) 一月 31 日才公布這規則。假設我現在看到了才開始調度,二月有四週 (8 天週六週日),就算我真的很拼,農曆年假除夕到初五六天全天看診,總共 14 天是「診察費多 20%」。多出來的錢,會讓我足夠請人來開診嗎? 3) 假設我是準奈米診所,一個月看診量從沒超過第一階,平均每天看診 20 人,每人可得點值 320 點。假日增為 320 x 120% = 384 點,二月假日14天,約可增加點值 20 (看診人次) x 14 (天) x (384-320) = 17920 點。 浮動點值,假設非常理想、沒核刪、沒再多扣,打 85%,先支付 90% (保留 10% 半年後再付),可得 17920 X 85% X 90% = 13708.8 元。-- 真是 好 大 一 筆 錢 哪!! 這樣足夠我請假日的藥師、護士、櫃台的加班費嗎? 或是,我過舊曆年七天連假,出國去玩還不必付假日加班費,來得爽快? 公告107年度「因應流感疫情基層診所例假日開診獎勵計畫」

【論壇投稿】車禍傷殘,該誰買單?(蘋果日報)

【蘋果日報】 投稿 車禍傷殘,該誰買單? 今日蘋果日報刊出「 健保新條文 強制車險理賠 爆道德爭議 」:原來健保法不知不覺修正條文,將過去健保署無能為力的「代位求償」,改為「保險對象」(即車禍受害人)。引起金管會關注,認為受害者將健保、商業保險皆申請給付,是「不當獲利」。 車禍傷殘,並非你情我願。暫且不論誰是誰非,醫療第一時間救亡求存,義不容辭。相對產生的醫療耗費固然可觀,平時若有醫療意外保險的投保,便可發揮作用。 是以,民眾若投保醫療險,車禍申請理賠,並非「不當獲利」。卻相對凸顯「全民健保」不分是非、萬病皆保的荒謬。 試問,誰願意傷殘去請領保險?意外無法預期,平時投保繳交保費,正為此時此刻。 疾病亦無法預期。全民健保,強制讓全民共同分攤疾病風險。看似美意,大病小病皆保,二十餘年將醫療費用壓抑至賤價來當成「全民福利」,讓民眾失去疾病警覺心,不重視健保維護。造成健保支出費用雪球般越滾越大,伊於胡底。 商業保險,審查嚴格詳盡,為了杜絕要保人藉投保取利,讓民眾自己盡責。只要出險,保費必然增加,甚至不能再保類似保險。 全民健保,卻是不得不保,不必為健康負責,反正生病就去刷健保卡,官員民眾皆唱「健保好,健保不能倒」。任由醫療相關產業苦勞。這難道就是台灣衛福部的促進健康方式? 不論健保或商業保險,說車禍傷殘民眾,申請保險支付為「不當獲利」,實在傷感且不公。該檢視全民健保制度,全盤翻新修正,讓小傷小病自行負擔,或由商業醫療保險補足。衛福部當將投注一部分心力,放在「教導民眾預防疾病、促進健康」上。這正是「預防勝於治療」,讓國富民強的精要。 ●   蘋果日報: 開業醫師:車禍傷殘,該誰買單?

【新聞思辨】 醫美麻醉風暴,證明專科醫師無法取代

近來醫美診所的麻醉事故頻傳,即使麻醉專科醫師仍不可免。更何況,部分診所無法請到麻醉專科醫師,只好由主刀醫師甚至其他醫療人員從事麻醉,知情者無不憂心。   為此, 26 日自由時報報導「 衛福部將改版麻醉同意書 註明麻醉醫師身分 」,讓民眾更能清楚識別麻醉專科醫師的有無,實是亡羊補牢之善舉。    這還不夠。目前傳出, 衛福部醫事司將修改住院醫師「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」 (PGY) ,加強麻醉訓練 ,以期讓住院醫師皆具初步麻醉技能,可自行處理「低風險麻醉」。──聽來很理想,卻實不可行,更增加住院醫師無謂負擔。    已不是「一醫全能、包治百病」的古早年代。現代醫療專科各擅所長,分科精細,隔行如隔山。就算醫學訓練是通才教育,各專科多年訓練之後,過去其他專科的知識,早已落後時代甚遠。 PGY 訓練,匆匆兩年走馬看花,回歸各專科訓練後不可能再複習利用。又有哪位病患敢讓醫師憑過去模糊記憶,在自己身上從事不熟練的醫療行為?    衛福部常在醫療新聞過後,馬上推出因應措施。不外乎「加入評鑑」「加強核刪」「加強 PGY 訓練」。這些提高控管手段,看似有用,實則徒增醫療人員勞務與困擾,甚至流於表面工夫,對往後發生同類醫療事件不能預防,更無法補救,只能一錯再錯。    有了錯誤,不該是忙於處罰當事人,限制同類事。應當思考事件疏漏,改進流程,在發生前預先防範。人間諸事如此,醫療更當如此。    現代醫療,講究「以病患為中心」。團隊合作互補有無,方能事半功倍,有效率且精確維護健康、治療疾病。「麻醉同意書」寫得再詳盡, PGY 訓練作得再繁密,終不如回歸專業,讓專家作專精的事。這才是全民之福。   (投稿自由時報「自由廣場」未獲選) ● 聯合晚報: 醫師培育新模式明年上路 住院醫師加強麻醉訓練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,麻醉藥品使用,是PGY計畫中的基礎訓練,住院醫師習得後,未來在臨床上評估需要低風險麻醉時,可自行作、高風險麻醉會麻醉專科醫師,這才是好的醫療分工。明年起將有新課程設計,不再是時間一到就畢業,各能力階段皆有評估,訓練更紮實。   台灣麻醉醫學會理事長簡志誠說,住院醫師階段必須有好的臨床專業能力訓練,未來的麻醉基礎訓練,將導入兩百餘個學習里程碑,通過才算完成。 ● 自由時報: 衛福部將改版麻醉同意書 註明麻醉醫師身分 台灣麻醉

【新聞思辨】記憶與現實:龍發堂精神病患的報導,是否呈現真相?

我以「小說創作」角度來思考:   不少小說,架構超現實或時空身分交錯的故事,最後會以精神人格疾病來交代。比如《惡童日記》系列。比如《二十四個比利》。比如經典的《化身博士》。   人的記憶,本來就是極不可靠的。自己觀察當下的時空人事物,已經是減省且經過自己人格詮釋才記下的,隨時間過度變得模糊又自己依邏輯或想像補足,就變得更扭曲。到底什麼是「真」?什麼是「假」?其實都是,也都不是。   新聞報導,同樣也是。經過記者收集資料,再作剪裁調整甚至改造強化,以記者或編輯群的觀點來呈現。是個經過後製的照片,看來很美,但失真之處常常看不出來,甚至「失真」才帶來美感。   所以,與其追求新聞的可信度和真相還原度,身為閱聽者,我會思考新聞背後傳達了什麼,媒體想表現或隱藏什麼。我又接收到什麼,是否代表自己或社會的未來將有什麼改變、可以有什麼改變。   未來,一直來。我們要什麼未來,可以當下去改變,或是無奈被改變。我們一直有選擇,只關乎自己在不在乎、要不要作選擇。 《新聞連結》 鏡周刊: 【迫遷龍發堂】家屬控遭誘騙簽同意書 高市衛生局強制接管龍發堂 報導者: 龍發堂最後的日子